近日,围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知识产权与青年:为更美好的未来而创新”,进一步深化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科学技术创新工作,汉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闫大华,赔偿办主任陈忠军等一行三人组成调研组,与辖区基层法院相关负责人员一同深入辖区重点企业,竭力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服务。
4月24日,为加强“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汉江中院调研组与仙桃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蒲清慧等人一同到仙桃市领创机械自动化有限公司走访服务。
“企业有多少知识产权专利,是否面临侵权纠纷?”走访时,调研组开门见山地向该公司负责人了解公司制作经营、涉知识产权纠纷、企业维权能力等情况,征求企业对人民法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
“我们自主开发的自动液压挤压封口机极大节省了无纺布制品挤压封口的人力、时间成本,该项目在第二十三届全国发明展览会·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上荣获‘发明企业奖·项目奖’铜牌。”仙桃市领创机械自动化有限公司负责人员说道,“因疫情防控需要,机器需求量加大,侵权纠纷也相应增加,存在维权难、取证难的问题。”
得知这一情况后,调研组一行从民事、刑事等多角度耐心细致的讲解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规定,深入浅出地指导知识产权纠纷取证、维权的方式方法,建议在企业经营中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善用法律武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在生产车间、产品展示区,企业负责人简要介绍了主要知识产权产品、2022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等。调研组建议企业负责人,要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加强法院与企业的沟通交流,提前做好风险预防,为企业长远发展筑牢屏障。“有了法院的支持,我们创新更有动力了。”企业负责人激动地说道。
4月22日,调研组一行前往潜江专题调研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潜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成刚,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蒋鸿涛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走访了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企业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调研组仔细地了解了永安药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现状及相关司法纠纷,听取了其司法需求和对法院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建议。闫大华副院长现场答疑释法,他强调,一方面企业自身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降低企业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法院要从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方面出发,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闫大华副院长听取了潜江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汇报,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建立信息联络机制,潜江法院要确定专门信息联络部门,及时向汉江中院汇报相关工作情况,加强与汉江辖区内其他法院之间的工作交流,两级法院相互协调、共同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统筹协调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的相互衔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三是保障重点企业走访全覆盖,自动向企业问需,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实际做到“走出去”、接触“最前沿”;四是制定工作通报机制,建立公正、高效、透明的工作运行机制,及时准确地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动态,推进法院从严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执行力;五是加强知识产权法律宣传,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通过组织示范庭、发布典型案例、制作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普法工作,为保护知识产权营造良好氛围。
4月21日,调研组一行深入走访了解湖北人福成田药业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商标及专利等信息,询问了企业近年涉知识产权纠纷的情况,并听取了其对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意见建议。
“我们是天门市第一家以知识产权作抵押向银行贷款的企业,有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各一项,发明专利四项。近年有一两件涉产品外包装商标的知识产权纠纷已解决。目前面临的问题主要是难以招到本地的专业法律人才,如遇侵权不能立即处理。” 湖北人福成田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刘长国表示座谈会非常务实,希望有机会能够进一步加强法企联系,使企业在市场中更具有竞争力。
调研组就汉江两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情况做交流,表示汉江两级法院要勤于沟通联络,不断的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上的能力;要站在国家战略高度,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要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项目、龙头产业、传统手艺等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积极地推进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要提高知识产权审判效率,推进繁简分流,实现民事、行政程序的无缝对接,把握发回重审、委托鉴定、损失认定的标准;要落实“三合一”审判机制,努力实现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程序集约化、人员专业化的“四化”目标,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要建立多元解纷机制,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动,加大对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与知识产权、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便于查清技术性事实,统一裁判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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