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对涉华取向聚丙烯薄膜发动反推销第2次日落复审查询】国交易救助信息网音讯,4月26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2024-107号公告称,应韩国企业于2024年2月20日提交的请求,对进口自我国、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厚度超越10微米的取向聚丙烯薄膜[Oriented Polypropylene Film (OPP)] 发动反推销第2次日落复审查询,本案推销查询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危害查询期为2020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我国交易救助信息网音讯,4月26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2024-107号公告称,应韩国企业于2024年2月20日提交的请求,对进口自我国、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厚度超越10微米的取向聚丙烯薄膜[Oriented Polypropylene Film (OPP)] 发动反推销第2次日落复审查询,本案推销查询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危害查询期为2020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涉案我国企业包含江苏舒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广东德冠有限公司、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新亚洲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浙江凯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姑苏昆岭薄膜工业有限公司。案子查询期间,现行反推销税继续有用。除另行延期外(最长四个月),估计终裁将于六个月内作出。
2013年1月7日,韩国对进口自我国、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取向聚丙烯薄膜进行反推销查询。2013年12月20日,韩国正式对上述三国征收反推销税。2018年8月24日,韩国对该案发动第一次日落复审查询。2019年8月23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747号令,对该案作出日落复审肯定性判决,将上述三国反推销税的有用期延伸五年,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3920.20.0000和3921.90.2000。